○ 每個孩子的發展里程碑不同

嬰兒期發展可由四大方向評估:粗大動作、精細動作,語言、社會生活能力。
然而,各時期可達成的發展里程碑每個寶寶略有差異,無法只以一特定時間點界定正當與否。
舉例來說,一般小孩在1歲會放手走路,如果1歲1個月還無法放手走路,就異常嗎?不盡然。此外,在同一正常小孩兒上,四大方向發展有時也有少許差異,舉例來說,有的1歲小朋友其他方面都達到正常1歲小朋友的水準,只是精細動作方面稍落後,這樣異常嗎?也不盡然。
目前常見的檢核嬰兒發展工具是Denver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(簡稱DDST),它記錄各年嬰兒可達到的發展能力,再以統計方法表達正常嬰兒中25%、50%,75%、90%可達某一動作的年紀。舉例來說,以放手獨立走路而言,正常嬰兒25%在11月大可達到,50%在12月大可達到,75%在13月大可達到,90%在14月大可達到。

○ 嬰兒期發展的四大方向

以下依DDST由四大方向做各階段的說明,標示的年紀以90%正常嬰兒可達成之動作為準,在嬰兒清醒時檢測:

★粗大動作
1個月大:趴臥可稍稍抬頭。
2個月大:趴臥抬頭約可至30度。
3個月大:趴臥抬頭約可至45度。
4個月大:趴臥抬頭約可至90度。
5個月大:趴臥可用雙臂將胸部抬離床面。
6個月大:翻身。
7個月大:拉仰臥嬰兒的雙手至坐立時,嬰兒頭部、臀部跟隨軀體,不會落後。
8個月大:可放手坐穩,或是能坐著用雙手把玩玩具。
9個月大:可攀著家具站立。
10個月大:自己可攀著家具站起來。
11個月大:自己翻身坐起來。
12個月大:獨立站2秒以上。

★精細動作
1個月大:手追隨物品至身體中線。
3個月大:手追隨物品過身體中線。
4個月大:可手持波浪鼓等玩具、雙手交握、玩手。
5個月大:追蹤物品達180度。
6個月大:伸手抓物品。
7個月大:抓取葡萄乾等小物品、可將物品(如積木)交至另一手。
8個月大:同時拿兩塊積木。
10個月大:以食指和姆指夾取小物品(如葡萄乾)。
11個月大:能敲擊兩塊積木。
12個月大:把積木放入杯子中。

★語言
1個月大:發出聲音、對鈴聲有反應。
2個月大:發出「嗚」、「啊」音。
3個月大:笑出聲音。
4個月大:發出長聲尖叫。
5、6個月大:轉頭向聲源。
7個月大:轉頭向說話者。
8個月大:發出單音節聲音、嘗試模仿別人說話。
9個月大:出現類似「爸爸」、「媽媽」連音字,但不針對特定人叫。
10個月大:發出雙音節聲音。
12個月大:吱吱喳喳地含糊說話。
1歲2個月大:正確地叫爸爸、媽媽。

★社會生活能力
1個月大:會盯視人臉。
2個月大:可被逗笑。
3個月大:自己發笑。
4個月大:注視自己的手。
6個月大:自己拿東西吃。
11個月大:玩家家酒笑假想遊戲。
12個月大:指出自己要的東西。

○ 若寶寶發育落後怎麼辦?

如同一開始所強調的,上述所列出的發展里程碑存在著個體差異性,不能因一項達不到上述所列就判定異常,醫生及學者強調嬰幼發展遲緩必須即早發覺、診斷、療育。那麼什麼樣的嬰幼兒可能為發展遲緩兒呢?

★帶寶寶至小兒科作進一步評估
DDST 如同所有的檢核表一樣,當成一種篩檢工具(發覺出可能個案),而不是診斷工具(一試定讞),主要是提供初步即早偵測遲緩兒。因此簡單地說,父母若參考上述所列四大方向,發覺寶寶有任何落後,都要帶至小兒神經科等嬰幼兒發展相關科別進一步評估。粗略地說,如果寶寶發展里程碑在四大方向上有嚴重落後2個月以上、有兩個方向以上遲緩,被診斷為異常的機會較高。大部份單項落後的嬰幼兒靠家長多加關心和訓練,都能迎頭趕上。

★完整的跨科別評估
專業的評估,初步包括詳細的病史詢問、身體神經學檢查、完整的嬰幼兒發展評估(由物理、職能、語言、心理),若有異常再安排進一步檢查,如腦部超音波、腦電波圖、神經傳導檢查、肌電圖、聽覺或視學檢查、遺傳疾病篩檢等。因此完整的專業評估必須包含跨科團隊合作,才能獲得正確的診斷。

★找出發展遲緩的原因
嬰幼兒發展遲緩的原因眾多,經過一系列檢查後,國外名找出病因的機會約一半左右,而國內則約三成左右可找出病因。可能的病因包括懷孕期經損傷(包括藥物、感染、抽煙、喝酒等)、先天神經系統畸、染色體或基因異常、生產過程損傷(包括缺氧、感染等)、後天腦部外傷/感染等。少部份可以對症下藥治療而矯正,然而大部份仰賴復健,以發揮發展遲緩兒童最大的能力,以及避免進一步落後及併發症出現。

 

文/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小兒科主治醫師 查明道 摘錄自嬰兒與母親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d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